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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订餐黑窝点触目惊心
发布时间:2015/12/24 | 已被 3251 人查看
       10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当前流行的网络订餐交易做出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然而,法律实施近3个月,各地仍频现无证、无店的“黑窝点”借网络平台经营外卖送餐现象。
       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发布的网络外卖订餐消费调查与评议显示,9家热门网络订餐平台的100家餐厅中,仅有39家公布了可辨识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图片,而其中仅有半数证照相符。同时,这100家餐厅中只有11家提供了发票,部分发票开票单位与实际消费餐厅并非同一家。
       记者走访福州市一条作坊云集的街区看到,破旧的民房里各类油桶、洗菜盆、盘盘碗碗胡乱堆叠在一起,墙面地面到处是油污,民房外面的小道污水横流。不时有送餐的电动车从巷子里进进出出。附近居民说,这里“很多餐馆都有网络送餐业务,了解情况的都不敢在附近吃饭。”
  “只要你能搞到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你的东西是怎么生产出来的我们不管。”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在家制作“私厨”,找一家商铺挂靠登记时,某知名平台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
      这种漏洞不止的状况无外乎以下四个根源:
      1、“刷墙式”的疯狂地推,平台监管全凭“自觉”。
  目前,线下推广、抢占市场成为许多网络订餐平台的发展要务。然而,快速增长背后,基本多是“只推不管”。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各平台的业务人员出于考核压力和推广任务,可能并不严格执行新法。位于福州仓山区金祥路的小吃店老板李先生向记者透露,此前各家平台不断抢夺店源,主动走街串巷招揽了不少无证商家。
       2、流量为王利润至上,安全保障沦为“空谈”。
  记者在上海肇嘉浜路暗访发现,一家黄焖鸡米饭餐馆竟在三个订餐平台上拥有三个不同证照的“马甲”。有老板甚至透露,加入订餐平台直接带来了两三成收入,应付订餐平台的证照展示“小菜一碟”。
  不少商家告诉记者,目前最严格的平台登记无非就是签一张协议书,登记相关证件,偶尔复查也不曾走进厨房。一旦出现投诉,最多电话询问一下。
       3、异地监管扯皮,互联网管理成“隔空喊话”。
  记者注意到,互联网外卖平台总部多位于北上广,而具体食品生产商铺和消费者则遍布全国各地。一旦产生消费纠纷或安全问题,消费者维权很容易遭遇地方监管部门和平台总部互相扯皮。
       4、食药监、工商等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食药监部门是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主力,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不作为或少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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