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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有“钱包”美团就被罚 |
发布时间:2016/10/25 | 已被 3749 人查看 |
央行营管部日前公布对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的处罚公示,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的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16年10月14日,决定书文号为银管罚〔2016〕16号。 钱袋宝于2011年5月获得由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暨首批获得该牌照的企业之一。13年9月,钱袋宝获批成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特许首批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包括银行卡收单、移动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 10月18日,在央行发布的公告中,钱袋宝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今年以来,央行对支付机构下发的罚单数量超过了20张,央行营管部发布的支付罚单就已经有7张,其中因为备付金问题被罚的还有其他两家机构。
央行负责人表示,作为主管机构,要求对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是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点,通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钱袋宝被处罚,原因或是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客户备付金,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不过罚金只有12万元,可能是因为情况相对来说并不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