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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卖凉菜被罚
发布时间:2017/7/26 | 已被 4656 人查看

      7月24日,广州市黄埔区一家名为“川锅演义”的火锅店因为卖凉菜被执法部门罚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处罚原因是该餐企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中,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但是,从5月1日起,老板何灵在经营场所生产销售 “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超出了营业许可范围。

       因此,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店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39元,罚款10000元民币。
       据《法制晚报》报道,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该处罚是依法依规进行的,没有任何问题。按照规定,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罚5000元到5万元。
       广州一知情人士告诉笔者,当事人何灵开店时的营业许可范围只有火锅制售,确实没有凉菜销售。他说,考虑到租期已经到期,加上“拍黄瓜”事件的风波,索性将该店关闭。

       据了解,餐企超出营业许可的情况之前就普遍存在,堪称行业“潜规则”。这家火锅店的情况,并不是特例。
       根据相关规定,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必须注明经营项目,在注明主营品类外,申请人还可以勾选小吃销售、糕点、寿司、鲜榨、凉菜等其他品类。
       知情人士告知,该火锅店2010年就营业了。老版本的营业执照在办理的时候,老板并没有选择凉菜销售这一备选。在2015年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时候,也没用勾选凉菜销售。后来,出于消费者的需求,增添了凉菜销售,这就违反了规定。
       既然有备选,为何老板不勾选?这位人士表示“勾选品类过多可能产生更多的税费”,出于利益的考量,很多老板选择不勾选。
       也有专家认为,除了考虑税费外的因素,提供凉菜这一品类本身对餐企要求就很高。“相关规定指出,加工凉菜需要专人在店内专门的凉菜间进行操作,凉菜间的面积应该不小于5平方米,而且加工设施要求非常严格。”他表示,对于一些小型餐企来说,勾选这一选项付出的成本太高,索性就不勾选了。

       从一笼小确幸的事故,到广州这家火锅店的被罚,都是在一次次地敲警钟:做餐饮,食品安全是底线,也是生命线,更是高压线。(来源:餐饮老板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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